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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初級句型-單句] 第二章 名詞片語 8

「名詞片語」由三個部分構成:限定詞 + 形容詞 + 名詞。這三個部分當中每一個部分都有可能從缺。

專有名詞

  • 專有名詞:人名(如Bill Gates)、地名(如California
  • 普通名詞:a mana place

所謂普通名詞,是一種通稱(universal)的概念

亦即:天下間任一個男性都可以稱為a man,而世界上任一個地方也都可以稱為a place。
這就是通稱、也就是普通名詞。

正因為普通名詞是通稱、有許多對象都可以適用,這才需要去「限定」它:是this man還是that man?是one man 還是many men?

所以:普通名詞才需要限定詞。

至於專有名詞如Bill GatesCalifornia,則是屬於特稱(particular)的概念。

亦即:大家都知道微軟那位世界首富名叫Bill Gates。只要講到Bill Gates,大家都已經知道這個人 是誰。這就是特稱、也就是專有名詞。

而因為專有名詞是特稱、只有一個對象可以適用,一說出來就己經清楚是誰了,那麼並沒有「限定」它的必要,所以不能加限定詞。

因為Bill Gates這種名詞本來就只有一個對象,所以並沒有「一個」還是「兩個」的問題、也沒有「這個」還是「那個」的問題。因此在Bill Gates 前面不能加a、也不能加the。

如果看到好像專有名詞的字前面加了冠詞(a, an 或 the),那麼只有一個解釋:它並不是真的專有名詞。

假專有名詞(名詞位置被省略)

真正的專有名詞是「特稱」,不能加冠詞。

但是又有一條文法規則說:專有名詞不加定冠詞the,但有以下例外:河流、群山、群島、船隻、報紙、雜誌、旅館等等專有名詞必須加定冠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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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anube    多瑙河
the Himalayas 喜瑪拉雅山
the Maldives  馬爾帝夫群島
the Titanic   鐵達尼號
the Newsweek  新聞週刊
the Ritz      麗池飯店

乍看之下,好像真的是一堆專有名詞加了定冠詞。

但是仔細看看,名詞片語有三個位置: 限定詞 + 形容詞 + 名詞

如果對比一下前面那份名單中的英文與中譯,可以發現英文都少了一個部分:名詞部分都被省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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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詞 形容詞     名詞
the   Danube    River
the   Himalaya  Mountains
the   Maldive   Islands
the   Titanic   Liner
the   Newsweek  Magazine
the   Ritz      Hotel

這樣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以上這些傳統文法中所謂的例外,其實沒有一個真的是專有名詞,

因為所謂的專有名詞(如Danube, Himalaya 等等)其實都是放在形容詞位置,真正名詞位置放的都是普通名詞(如river, mountains 等等),所以這種名詞片語前面當然可以加定冠詞。

一旦名詞位置被省略,看起來才好像是專有名詞加了定冠詞。

假專有名詞:國名

另一種假專有名詞是某些「國名」,看看兩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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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詞   形容詞       名詞
the     Dominican   Republic          多明尼加共和國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美國

The Dominican Republic「多明尼加共和國」是國名,乍看之下是專有名詞,但是仔細 看看:名詞位置是Republic,這是個普通名詞,屬於通稱:有許多國家都叫作republic,所 以它也是個假專有名詞、可以加the。

再看「美國」:名詞部分是States,不僅是普通名詞,甚至還是個複數!所以它也是個假專有名詞。

只有它後面那個介系詞片語of America 裡頭的 America 才是真正的專有名詞,前面沒有限定詞。

是集合名詞而非專有名詞

另外還有一種常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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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do you make of the Johnsons, your new neighbors?
(你覺得你們的新鄰居Johnson 一家是怎麼樣的人?)

這句中的the Johnsons 也是假專有名詞,是the Johnson family 的省略:

名詞部分family 是「集合名詞」而非專有名詞,代表「家人」時是複數,所以省略之後要在中間的Johnson 字尾加上 s 來取代。

專有名詞普通化

如果看到專有名詞前面加了冠詞、或者後面加了複數字尾,那就表示這個專有名詞在此已經被拿來當做「普通名詞」使用、成為通稱而不再是特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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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oducers of North Country hoped Charlize Theron could pull off a Julia Roberts.
(《北國性騷擾》的片商希望莎莉賽隆能演出一招和茱莉亞羅勃玆一樣的手法。)

茱莉亞羅勃茲在《永不妥協》一片中飾演挑戰大企業的單親媽媽,該片創下極高的票房。莎莉賽隆在《北國性騷擾》中同樣飾演挑戰大企業的單親媽媽,片商希望她能再創茱莉亞羅勃茲的卓越成就。所謂pull off a Julia Roberts,這種講法是把Julia Roberts 這個人名當做「普通名詞」使用了:不再代表這個人、而是代表這個人所創下的成就。

類似的成就,別人也可以再創,所以不只一個。這時就可以加a 來表示是「一個」(a Julia Roberts)。

這是專有名詞當普通名詞使用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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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not the Chicago I remember.
(這不是我記憶中的那個芝加哥。)

如果此人在睽違多年之後重返芝加哥、感覺完全陌生,就可以這樣說。這時候在此人眼前有一個今天的芝加哥、在此人記憶中有一個多年以前的芝加哥,所以芝加哥對此人而言有兩個,因此就不再符合專有名詞「特稱」的要求、變成了普通名詞,可以指「這個」還是「那個」了。

這時就可以加上定冠詞、用the Chicago 來指出「我記憶中的那個」。這也是「專有名詞」當做「普通名詞」使用的例子。

普通名詞專有化

反之,有時候也可以把普通名詞當做專有名詞使用、前面不加冠詞。

例如放在「補語位置」的「普通名詞」,如果符合一些特定條件,就可以視同專有名詞看待,也就是前面不加限定詞。

這個問題可以從下面這個角度來理解。

以「主詞補語」為例,因為補語和主詞之間具有全等關係,如果主詞是個專有名詞(例如人名),那麼它的補語既然和它全等,便也可以視同專有名詞看待。

但是還要符合一個條件:在補語位置的這個名詞必須符合專有名詞「只有一個」的特性,才能夠把它視同專有名詞使用

例如:

  • Bill Gates is Chairman of Microsoft.
    S V C
    (比爾蓋茲是微軟公司董事長。)

本句中的Bill Gates 是個專有名詞,前面不加限定詞。

在補語位置上的Chairman 本來只是個普通名詞,因為並非只有微軟公司才有董事長,很多別的公司也都有董事長。而且, Chairman 除了「董事長」之外還可以是「主席、系主任」等等,所以世界上的Chairman 比比皆是。

也就是說,Chairman 是普通名詞(通稱)、Bill Gates 是專有名詞(特稱),這兩個名詞的性質並不相同。

可是,因為在這個句子中Chairman 是Bill Gates 的補語,可以和專有名詞Bill Gates 劃上一個全等號,所以可以選擇把Chairman 也視同專有名詞看待。

再者,微軟公司現任的董事長確實只有Bill Gates 一人,因此把「微軟公司董事長」視同專有名詞看待也有道理。

所以,上例中Chairman 這個名詞片語前面並沒有限定詞,這就是把它當作專有名詞看待的結果。

當然,這種情況如果選擇仍舊把Chairman 當作普通名詞、在它前面加上定冠詞the,這樣處理也是正確的,如:

  • Bill Gates is the Chairman of Microsoft.

Bill Gates is Chairman of Microsoft. 當專有名詞 Chairman
Bill Gates is the Chairman of Microsoft. 當普通名詞 the Chairman

再看下例:

  • Bill Gates, according to some, is a better Chairman than Craig Barrett. S V C
    (有人說比爾蓋茲當董事長比克雷格貝瑞特更在行。)

貝瑞特是英特爾公司董事長。拿貝瑞特和微軟公司董事長比爾蓋茲相比較,就有兩位董事長了。

這時候,補語位置的Chairman 雖然仍舊和主詞位置的專有名詞Bill Gates 全等、似乎可以視同專有名詞看待,但是在這個上下文中Chairman 已經有兩位了,所以不再符合專有名詞「只有一個」的特性,因此不能把Chairman 視為專有名詞,而必須加限定詞,成為a better Chairman 這個「普通名詞片語」。

還有:

  • Bill Gates is also a trustee of the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S V C
    (比爾蓋茲也是比爾與梅琳達蓋茲基金會的一名信託人。)

這個句子的主詞補語trustee 仍然和當主詞的專有名詞Bill Gates 全等,似乎也可以把它當作專有名詞看待。

但是,「比爾與梅琳達蓋茲基金會」有三名信託人:比爾蓋茲、夫人梅琳達蓋茲,以及股神華倫巴菲特。

所以,這個補語trustee 並不符合專有名詞「只有一個」的要求、不能視同專有名詞看待。

因此還是要加上限定詞成為a trustee「一名信託人」。

同位格位置

另外,專有名詞的同位格也有可能視同專有名詞處理,例如:

  • Ban Ki-moon, 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UN, is a very powerful man. (潘基文,聯合國祕書長,是個很有權勢的人。)

句中的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UN 一般稱為「同位格」,其實就是who is 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UN 這個「形容詞子句」的減化。

其中who 代表Ban Ki-moon,而Secretary General 則是主詞補語,和Ban Ki-moon 是全等關係,而且符合專有名詞「只有一個」的條件,所以可以選擇視同專有名詞處理,不加限定詞。

受詞補語位置

主詞補語位置要注意該補語是否為專有名詞,受詞補語位置也是一樣。例如:

  • Queen Elizabeth made Charles Prince of Wales.
    S V O C
    (伊莉莎白女王封查爾斯為威爾斯親王。)

細看一下Prince 這個字,嚴格講起來它是普通名詞,因為許多國家都有Prince,甚至同一個國家裡面可以有好幾個Princes

在英國,威爾斯親王是指定的王位繼承人,同一時間只能有一人。

上面這個句子中的Prince of Wales 前面並沒有加限定詞,是當作專有名詞使用。

這是因為它是Charles 這個專有名詞的受詞補語,和Charles 是全等關係。而且威爾斯親王確實只有一人,符合專有名詞的要求,所以它可以視同專有名詞使用、不加限定詞。

普通名詞抽象化

在一些特定的「介系詞片語」中,可以看到單數的普通名詞卻沒有加限定詞,那是把普通名詞當做抽象名詞來使用、採用零冠詞的結果。例如:

  1. You can contact him by phone. (採用打電話的方式)
    (你可以打電話和他聯繫。)

  2. Are you actually going around the lake on foot? (採徒步的方式)
    (你真的打算徒步環湖一周嗎?)

  3. I always go to church on Sundays.
    (我禮拜天一定上教堂。)

  4. Mangos are not in season now.
    (芒果現在時令不對。)

  5. You can go to the island by plane or by boat.
    (那個島可以搭飛機或搭船去。)

by 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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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can contact him by phone.  (by phone採用打電話的方式)    
(你可以打電話和他聯繫。) 

以第一個例子來說,介系詞片語by phone 當中的名詞phone 是個可數的普通名詞,而且是單數。這種情況應該可以放得下冠詞a,因此一般說來並不適用零冠詞,換句話說應該要有限定詞才對。

可是在by phone 這個片語中,phone 就是沒有加限定詞而用上了「零冠詞」。

這是因為:用在by phone 這個「介系詞片語」中,phone 已經從「普通名詞」轉為「抽象名詞」使用了。

換句話說,用在這裡它的意思並不是一具電話或兩具電話、也不是這具電話或那具電話,而是以by phone 這個介系詞片語表示「採用打電話的方式」。

亦即,phone用在這個介系詞片語中已經由普通名詞抽象化、代表一種「方式、手段」,視同不可數的抽象名詞看待,所以 可以採用零冠詞

on fo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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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 you actually going around the lake on foot?  (on foot採徒步的方式)    
(你真的打算徒步環湖一周嗎?)  

第二個例子中的介系詞片語on foot 也是一樣:並不表示一隻腳或兩隻腳、這隻腳或那隻腳。

亦即:foot 用在這裡並不是當普通名詞使用,而是以on foot 這個片語來表示「採徒步的方式」,foot 已經由普通名詞抽象化、視同抽象名詞使用,因而可以採用零冠詞。

另外幾個例子的道理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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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初級句型-單句] 第二章 名詞片語 7

[筆記][初級句型-單句] 第三章 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