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片語」由三個部分構成:限定詞 + 形容詞 + 名詞。這三個部分當中每一個部分都有可能從缺。
專有名詞
- 專有名詞:人名(如
Bill Gates)、地名(如California) - 普通名詞:
a man和a place
所謂普通名詞,是一種通稱(universal)的概念
亦即:天下間任一個男性都可以稱為a man,而世界上任一個地方也都可以稱為a place。
這就是通稱、也就是普通名詞。
正因為普通名詞是通稱、有許多對象都可以適用,這才需要去「限定」它:是this man還是that man?是one man 還是many men?
所以:普通名詞才需要限定詞。
至於專有名詞如Bill Gates 與California,則是屬於特稱(particular)的概念。
亦即:大家都知道微軟那位世界首富名叫Bill Gates。只要講到Bill Gates,大家都已經知道這個人 是誰。這就是特稱、也就是專有名詞。
而因為專有名詞是特稱、只有一個對象可以適用,一說出來就己經清楚是誰了,那麼並沒有「限定」它的必要,所以不能加限定詞。
因為Bill Gates這種名詞本來就只有一個對象,所以並沒有「一個」還是「兩個」的問題、也沒有「這個」還是「那個」的問題。因此在Bill Gates 前面不能加a、也不能加the。
如果看到好像專有名詞的字前面加了冠詞(a, an 或 the),那麼只有一個解釋:它並不是真的專有名詞。
假專有名詞(名詞位置被省略)
真正的專有名詞是「特稱」,不能加冠詞。
但是又有一條文法規則說:專有名詞不加定冠詞the,但有以下例外:河流、群山、群島、船隻、報紙、雜誌、旅館等等專有名詞必須加定冠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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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anube 多瑙河
the Himalayas 喜瑪拉雅山
the Maldives 馬爾帝夫群島
the Titanic 鐵達尼號
the Newsweek 新聞週刊
the Ritz 麗池飯店
乍看之下,好像真的是一堆專有名詞加了定冠詞。
但是仔細看看,名詞片語有三個位置: 限定詞 + 形容詞 + 名詞。
如果對比一下前面那份名單中的英文與中譯,可以發現英文都少了一個部分:名詞部分都被省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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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詞 形容詞 名詞
the Danube River
the Himalaya Mountains
the Maldive Islands
the Titanic Liner
the Newsweek Magazine
the Ritz Hotel
這樣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以上這些傳統文法中所謂的例外,其實沒有一個真的是專有名詞,
因為所謂的專有名詞(如Danube, Himalaya 等等)其實都是放在形容詞位置,真正名詞位置放的都是普通名詞(如river, mountains 等等),所以這種名詞片語前面當然可以加定冠詞。
一旦名詞位置被省略,看起來才好像是專有名詞加了定冠詞。
假專有名詞:國名
另一種假專有名詞是某些「國名」,看看兩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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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詞 形容詞 名詞
the Dominican Republic 多明尼加共和國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美國
The Dominican Republic「多明尼加共和國」是國名,乍看之下是專有名詞,但是仔細 看看:名詞位置是Republic,這是個普通名詞,屬於通稱:有許多國家都叫作republic,所 以它也是個假專有名詞、可以加the。
再看「美國」:名詞部分是States,不僅是普通名詞,甚至還是個複數!所以它也是個假專有名詞。
只有它後面那個介系詞片語of America 裡頭的 America 才是真正的專有名詞,前面沒有限定詞。
是集合名詞而非專有名詞
另外還有一種常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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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do you make of the Johnsons, your new neighbors?
(你覺得你們的新鄰居Johnson 一家是怎麼樣的人?)
這句中的the Johnsons 也是假專有名詞,是the Johnson family 的省略:
名詞部分family 是「集合名詞」而非專有名詞,代表「家人」時是複數,所以省略之後要在中間的Johnson 字尾加上 s 來取代。
專有名詞普通化
如果看到專有名詞前面加了冠詞、或者後面加了複數字尾,那就表示這個專有名詞在此已經被拿來當做「普通名詞」使用、成為通稱而不再是特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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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oducers of North Country hoped Charlize Theron could pull off a Julia Roberts.
(《北國性騷擾》的片商希望莎莉賽隆能演出一招和茱莉亞羅勃玆一樣的手法。)
茱莉亞羅勃茲在《永不妥協》一片中飾演挑戰大企業的單親媽媽,該片創下極高的票房。莎莉賽隆在《北國性騷擾》中同樣飾演挑戰大企業的單親媽媽,片商希望她能再創茱莉亞羅勃茲的卓越成就。所謂pull off a Julia Roberts,這種講法是把Julia Roberts 這個人名當做「普通名詞」使用了:不再代表這個人、而是代表這個人所創下的成就。
類似的成就,別人也可以再創,所以不只一個。這時就可以加a 來表示是「一個」(a Julia Roberts)。
這是專有名詞當普通名詞使用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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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not the Chicago I remember.
(這不是我記憶中的那個芝加哥。)
如果此人在睽違多年之後重返芝加哥、感覺完全陌生,就可以這樣說。這時候在此人眼前有一個今天的芝加哥、在此人記憶中有一個多年以前的芝加哥,所以芝加哥對此人而言有兩個,因此就不再符合專有名詞「特稱」的要求、變成了普通名詞,可以指「這個」還是「那個」了。
這時就可以加上定冠詞、用the Chicago 來指出「我記憶中的那個」。這也是「專有名詞」當做「普通名詞」使用的例子。
普通名詞專有化
反之,有時候也可以把普通名詞當做專有名詞使用、前面不加冠詞。
例如放在「補語位置」的「普通名詞」,如果符合一些特定條件,就可以視同專有名詞看待,也就是前面不加限定詞。
這個問題可以從下面這個角度來理解。
以「主詞補語」為例,因為補語和主詞之間具有全等關係,如果主詞是個專有名詞(例如人名),那麼它的補語既然和它全等,便也可以視同專有名詞看待。
但是還要符合一個條件:在補語位置的這個名詞必須符合專有名詞「只有一個」的特性,才能夠把它視同專有名詞使用
例如:
Bill GatesisChairmanof Microsoft.
S V C
(比爾蓋茲是微軟公司董事長。)
本句中的Bill Gates 是個專有名詞,前面不加限定詞。
在補語位置上的Chairman 本來只是個普通名詞,因為並非只有微軟公司才有董事長,很多別的公司也都有董事長。而且, Chairman 除了「董事長」之外還可以是「主席、系主任」等等,所以世界上的Chairman 比比皆是。
也就是說,Chairman 是普通名詞(通稱)、Bill Gates 是專有名詞(特稱),這兩個名詞的性質並不相同。
可是,因為在這個句子中Chairman 是Bill Gates 的補語,可以和專有名詞Bill Gates 劃上一個全等號,所以可以選擇把Chairman 也視同專有名詞看待。
再者,微軟公司現任的董事長確實只有Bill Gates 一人,因此把「微軟公司董事長」視同專有名詞看待也有道理。
所以,上例中Chairman 這個名詞片語前面並沒有限定詞,這就是把它當作專有名詞看待的結果。
當然,這種情況如果選擇仍舊把Chairman 當作普通名詞、在它前面加上定冠詞the,這樣處理也是正確的,如:
- Bill Gates is
the Chairmanof Microsoft.
Bill Gates is
Chairmanof Microsoft. 當專有名詞 Chairman
Bill Gates isthe Chairmanof Microsoft. 當普通名詞 the Chairman
再看下例:
Bill Gates, according to some,isa better Chairmanthan Craig Barrett. S V C
(有人說比爾蓋茲當董事長比克雷格貝瑞特更在行。)
貝瑞特是英特爾公司董事長。拿貝瑞特和微軟公司董事長比爾蓋茲相比較,就有兩位董事長了。
這時候,補語位置的Chairman 雖然仍舊和主詞位置的專有名詞Bill Gates 全等、似乎可以視同專有名詞看待,但是在這個上下文中Chairman 已經有兩位了,所以不再符合專有名詞「只有一個」的特性,因此不能把Chairman 視為專有名詞,而必須加限定詞,成為a better Chairman 這個「普通名詞片語」。
還有:
Bill Gatesisalsoa trusteeof the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S V C
(比爾蓋茲也是比爾與梅琳達蓋茲基金會的一名信託人。)
這個句子的主詞補語trustee 仍然和當主詞的專有名詞Bill Gates 全等,似乎也可以把它當作專有名詞看待。
但是,「比爾與梅琳達蓋茲基金會」有三名信託人:比爾蓋茲、夫人梅琳達蓋茲,以及股神華倫巴菲特。
所以,這個補語trustee 並不符合專有名詞「只有一個」的要求、不能視同專有名詞看待。
因此還是要加上限定詞成為a trustee「一名信託人」。
同位格位置
另外,專有名詞的同位格也有可能視同專有名詞處理,例如:
- Ban Ki-moon,
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UN, is a very powerful man. (潘基文,聯合國祕書長,是個很有權勢的人。)
句中的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UN 一般稱為「同位格」,其實就是who is 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UN 這個「形容詞子句」的減化。
其中who 代表Ban Ki-moon,而Secretary General 則是主詞補語,和Ban Ki-moon 是全等關係,而且符合專有名詞「只有一個」的條件,所以可以選擇視同專有名詞處理,不加限定詞。
受詞補語位置
主詞補語位置要注意該補語是否為專有名詞,受詞補語位置也是一樣。例如:
Queen ElizabethmadeCharlesPrince of Wales.
S V O C
(伊莉莎白女王封查爾斯為威爾斯親王。)
細看一下Prince 這個字,嚴格講起來它是普通名詞,因為許多國家都有Prince,甚至同一個國家裡面可以有好幾個Princes。
在英國,威爾斯親王是指定的王位繼承人,同一時間只能有一人。
上面這個句子中的Prince of Wales 前面並沒有加限定詞,是當作專有名詞使用。
這是因為它是Charles 這個專有名詞的受詞補語,和Charles 是全等關係。而且威爾斯親王確實只有一人,符合專有名詞的要求,所以它可以視同專有名詞使用、不加限定詞。
普通名詞抽象化
在一些特定的「介系詞片語」中,可以看到單數的普通名詞卻沒有加限定詞,那是把普通名詞當做抽象名詞來使用、採用零冠詞的結果。例如:
You can contact him
by phone. (採用打電話的方式)
(你可以打電話和他聯繫。)Are you actually going around the lake
on foot? (採徒步的方式)
(你真的打算徒步環湖一周嗎?)I always go
to churchon Sundays.
(我禮拜天一定上教堂。)Mangos are not
in seasonnow.
(芒果現在時令不對。)You can go to the island
by planeorby boat.
(那個島可以搭飛機或搭船去。)
by 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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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can contact him by phone. (by phone採用打電話的方式)
(你可以打電話和他聯繫。)
以第一個例子來說,介系詞片語by phone 當中的名詞phone 是個可數的普通名詞,而且是單數。這種情況應該可以放得下冠詞a,因此一般說來並不適用零冠詞,換句話說應該要有限定詞才對。
可是在by phone 這個片語中,phone 就是沒有加限定詞而用上了「零冠詞」。
這是因為:用在by phone 這個「介系詞片語」中,phone 已經從「普通名詞」轉為「抽象名詞」使用了。
換句話說,用在這裡它的意思並不是一具電話或兩具電話、也不是這具電話或那具電話,而是以by phone 這個介系詞片語表示「採用打電話的方式」。
亦即,phone用在這個介系詞片語中已經由普通名詞抽象化、代表一種「方式、手段」,視同不可數的抽象名詞看待,所以 可以採用零冠詞。
on fo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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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 you actually going around the lake on foot? (on foot採徒步的方式)
(你真的打算徒步環湖一周嗎?)
第二個例子中的介系詞片語on foot 也是一樣:並不表示一隻腳或兩隻腳、這隻腳或那隻腳。
亦即:foot 用在這裡並不是當普通名詞使用,而是以on foot 這個片語來表示「採徒步的方式」,foot 已經由普通名詞抽象化、視同抽象名詞使用,因而可以採用零冠詞。
另外幾個例子的道理也是一樣